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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淮安市第十二屆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評獎活動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 2013-06-04 20:58  關注度:2243評 論  轉 發(fā)  收 藏  打 印
來源:網(wǎng)絡  作者:淮安新聞網(wǎng)  編輯:淮安114網(wǎng)字號:[超大]  [中型]  [標準]  [小字]
導讀:為鼓勵全市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堅持理論聯(lián)系實際,貫徹“雙百”方針,以優(yōu)秀的科學研究成果為黨和政府決策服務,為繁榮和發(fā)展哲學社會科學事業(yè)作出貢獻,淮安市人民政府決定從今年5月份起開展市第十二屆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評獎活動。

各縣(區(qū))社科聯(lián),市級社科類學會(研究會),駐淮各高校社科(科研)處及相關社科類院(系)、處所室,市各單位宣傳、文化、教育、研究部門:

為鼓勵全市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堅持理論聯(lián)系實際,貫徹“雙百”方針,以優(yōu)秀的科學研究成果為黨和政府決策服務,為繁榮和發(fā)展哲學社會科學事業(yè)作出貢獻,淮安市人民政府決定從今年5月份起開展市第十二屆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評獎活動。

一、評獎范圍和條件

1、本市作者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間在市級以上報刊(含市級)發(fā)表或出版社出版的社會科學方面的成果,包括專著、編著、譯著、大中專院校教材、辭書、工具書、注釋本、點校本、論文、地方志、年鑒、科普讀物、調(diào)研報告、咨詢報告等;未公開發(fā)表或不宜公開發(fā)表的且被縣(區(qū))以上黨委政府和市級黨政機關采納的調(diào)研報告、決策咨詢報告等(須附證明材料);港、澳、臺地區(qū)或國外公開發(fā)表、出版的中文成果。

2、凡申報參評的成果,申報人須是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署名以著作版權頁為準。以跨單位、跨部門人員組成的集體編寫組名義出版的編著,不參加本屆評獎。

3、凡屬“叢書”,一律以單本參評。作者本人的論文集可以參評。

4、再版的成果必須有30%以上內(nèi)容為修訂、增補的方可參評(須有證明材料)。

5、中小學教材、集體論文集和系列論文(單篇申報除外)不參加本屆評獎。已獲部、省級以上獎的成果,不再參加本屆評獎。獲省“五個一工程獎”的成果可以參評。

二、成果申報和評審辦法

1、申報者可在中共淮安市委宣傳部網(wǎng)站(網(wǎng)址:http://xcb.huaian.gov.cn/)下載《淮安市第十二屆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評獎申報表》。申報時須提交《申報表》一份,成果一式二份(其中1份須是原件),還可提交有關該項成果的評價材料。申報者可向市評獎委員會委托接受申報單位辦理申報,也可直接向市評獎辦申報。受市評獎委員會委托接受申報的單位是:各縣(區(qū))社科聯(lián)、市直各黨委宣傳部門、市各大中專院校、市教育局、市委黨校、市直各社科類學會、研究會。

一個作者可申報多項成果。申報時須交納申報費,論文交納150元,著作交納300元。

申報起訖時間為5月10日至6月20日。

2、評獎工作由市政府批準成立的市評獎委員會負責。市評獎委員會下設政治、經(jīng)濟、文史、社會綜合類評審組,市社科評獎辦公室設在市社科聯(lián),負責日常工作(地址:市政府大院4號樓339室,聯(lián)系電話:83605384)。在評審組進行初評、復評后,由市評獎委員會終評審定出市第十二屆社科成果評獎活動的各項獲獎成果。并在此基礎上,評出向省推薦的初評獲獎成果。

三、獲獎成果獎勵辦法

市第十二屆社科優(yōu)秀成果評獎活動擬設一等獎10項,每項獎金3000元;二等獎30項,每項獎金2000元;三等獎60項,每項獎金1000元;獲獎成果由市政府頒發(fā)獎金、證書,作為考核、晉級、職稱評定的依據(jù)。同時獲得省、市社科優(yōu)秀成果獎的作品,其獎金仍按照“獎一不獎二”的原則執(zhí)行。

附件:申報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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