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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網絡發(fā)帖案與網絡問政

發(fā)布時間: 2012-02-26 10:06  關注度:2764評 論  轉 發(fā)  收 藏  打 印
來源:網絡  作者:淮安新聞網  編輯:淮安114網字號:[超大]  [中型]  [標準]  [小字]
導讀:去年,網友卜延兵發(fā)表《漣水交巡警大隊你媽叫你晚上上街查氙氣大燈呢!!》的網帖,被漣水縣公安局以“公然侮辱他人”為由,對該網友處以行政拘留9天的處罰。隨后該網友因不服公安部門的處理向法院提起訴訟。2月23日,淮陰區(qū)人民法院公審此案,未當庭宣判。

淮安新聞網消息:漣水人卜延兵也許從來也沒有想過,有一天自己會成為一名新聞人物。

據(jù)《淮海晚報》報道,去年,網友卜延兵發(fā)表《漣水交巡警大隊你媽叫你晚上上街查氙氣大燈呢!!》的網帖,被漣水縣公安局以“公然侮辱他人”為由,對該網友處以行政拘留9天的處罰。隨后該網友因不服公安部門的處理向法院提起訴訟。2月23日,淮陰區(qū)人民法院公審此案,未當庭宣判。

市交巡警支隊近日在市區(qū)對違規(guī)使用大燈進行專項整治,說明卜延兵帖子中所陳述的情況是存在的,并不是無中生有信口開河。只是他萬不該出了臟口,為此,漣水公安對他給予了行政拘留九日的處罰。

卜的遣詞造句確實存在不妥之處,不管怎么說罵人總是不對的,但我們還是以為公安方面的反應太過激烈,甚至有濫用公權之嫌。卜發(fā)帖的地點是在淮水安瀾陽光紀檢版塊,而不是在什么純粹打嘴仗的無聊聊吧,他的目的很明確,就是在行使公民正常的監(jiān)督權。按說,交警看了帖子先要甄別一下它顯示的主要內容是否屬實。如屬實則當虛心接受勉力整改,如不屬實,則應把自己的觀點亮出來,批評也好,規(guī)勸也罷,這都是你的權力,如果確實涉嫌違法,該咋咋地?晒卜矫鎸Σ穼嵤┬姓辛舻睦碛珊苊銖,只是認定他罵人,并沒有別的硬傷,這就牽扯到了侮辱罪。

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它有兩個構成要件,一是公然,二是針對某特定的人實施?v觀卜的行為,公然是沒有異議的,可第二條并不符合,充其量也只能算一般的謾罵而已,批評教育可也。

網絡問政,不但要有氣量,而且要有雅量,對于一般的網絡用語,只要它沒有實質上的主觀犯意,大可一笑而過一笑了之,要不然怕是有打不完的官司。像裝孫子、坑爹、蛋疼這類詞匯,連《人民日報》都會用,如果上綱上線的話,這都涉嫌侮辱,可沒見過有誰站出來要個說法的。就說前不久一貫口無遮攔的北大教授孔慶東居然罵香港人是狗,要說性質夠嚴重的了,不但港人群情激奮,連大陸網友也紛紛表示不滿,可并不見香港警察北上抓人.所以真的希望卜延兵因言獲罪之類的事不再發(fā)生,司法能為公民言論自由撐起保護傘。(丁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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