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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小麥最低收購價出臺

發(fā)布時間: 2010-05-30 09:43  關注度:3049評 論  轉 發(fā)  收 藏  打 印
導讀:日前,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農業(yè)部、國家糧食局、農業(yè)發(fā)展銀行、中儲糧總公司聯合發(fā)出《關于印發(fā)2010年小麥最低收購價執(zhí)行預案的通知》。

■陳祥龍

淮安新聞網/淮安114網綜合消息:日前,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農業(yè)部、國家糧食局、農業(yè)發(fā)展銀行、中儲糧總公司聯合發(fā)出《關于印發(fā)2010年小麥最低收購價執(zhí)行預案的通知》。

《通知》明確,小麥最低收購價以2010年生產的國標三等小麥為標準品,白麥每市斤0.90元,紅麥、混合麥每市斤0.86元。白麥分為硬質白小麥和軟質白小麥,其中種皮為白色或黃白色的麥粒不低于90%,硬度指數不低于60的為硬質白小麥,硬度指數不高于45的為軟質白小麥。紅麥分為硬質紅小麥和軟質紅小麥,其中種皮為深紅色或紅褐色的麥粒不低于90%,硬度指數不低于60的為硬質紅小麥,硬度指數不高于45的為軟質紅小麥。不符合以上標準的為混合麥。

《通知》指出,最低收購價是指承擔向農民直接收購的收儲庫點的到庫收購價。執(zhí)行期限為2010年5月21日至9月30日。在此期間,當小麥市場價格低于上述最低收購價時,由各承貸庫點和委托收儲庫點按照國家確定的最低收購價格,自動掛牌收購農民交售的小麥。

《通知》要求委托收儲庫點在收購場所要張榜公布國家最低收購價小麥收購價格、質量標準、水雜增扣量增扣價方式、結算方式和執(zhí)行時間等政策信息,讓農民交“放心糧”;不得拒收農民交售的符合質量標準的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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