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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活動相關事項的通告

發(fā)布時間: 2020-02-02 20:48  關注度:3058評 論  轉 發(fā)  收 藏  打 印
導讀: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活動相關事項的通告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中央、省市委和上級法院相關工作部署,保障訴訟參與人訴訟權利,保證正常訴訟秩序,現(xiàn)就疫情防控期間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案件審理、執(zhí)行和申訴信訪等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間,暫時關閉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在此期間,以來信、網(wǎng)絡和電話方式受理立案申請、信息查詢、卷宗查閱、約見法官、材料轉接等訴訟服務,當事人可通過以下途徑提交立案申請材料:

1.線下郵寄。立案申請書等材料郵寄至淮安市翔宇中道152號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其他材料可寄立案庭轉交或直接寄其他相關部門。

2.在線立案。當事人、代理人請優(yōu)先選擇江蘇法院訴訟服務網(wǎng)(http://t.cn/Ais6uAEk)辦理立案申請。當事人繳納訴訟費用,可掃描相關繳費通知上的二維碼進行網(wǎng)上繳費,無法進行網(wǎng)上繳費的當事人可以順延至訴訟服務中心正常工作之日進行補繳,或待本院另行通知。當事人在外地的,可通過最高法院“跨域立案”平臺就近選擇法院進行遠程立案。

3.撥打12368訴訟服務熱線。需聯(lián)系法官、遞交訴訟材料、查詢訴訟信息、咨詢訴訟事項的,2月3日起可撥打12368訴訟服務熱線辦理。

4.在線調解。產生民事糾紛的,建議優(yōu)先選擇“江蘇微解紛”(http://t.cn/A6PpUoKP)、“無訟淮安”(http://t.cn/A6PWcnjf)在線調解糾紛。

二、疫情防控期間,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開庭等訴訟活動原則上暫行推遲,具體時間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知。公告開庭的案件,當事人可申請延期審理。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受疫情防控影響交通出行的,也可主動申請延期審理。

三、疫情防控期間,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全面加大執(zhí)行案件網(wǎng)絡查控辦案力度。申請執(zhí)行人發(fā)現(xiàn)被執(zhí)行人及其財產線索的,可用前述線上方式向本院反映,也可撥打執(zhí)行線索舉報電話(0517-83879200)反映。被執(zhí)行人系承擔疫情防控防治職能的醫(yī)院以及相關疫情防治人員,或者涉及到疫情防控防治用品的相關生產、運輸及供應企業(yè)或其人員的,可以向本院申請暫緩采取執(zhí)行措施。疫情防控期間,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證據(jù)保全及人員控制、線下財產查控、處置等措施將受到一定程度影響,敬請諒解。

四、疫情防控期間,暫時關閉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信訪接待窗口。有申訴信訪需求的人民群眾將信訪材料郵寄至淮安市翔宇中道152號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本院將認真負責地辦理好群眾網(wǎng)上投訴和來信反映事項,依法及時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五、疫情防控期間,因公告開庭或因情況緊急需要到本院窗口辦理相關事項的,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應嚴格服從本院疫情防控的各項工作要求:

①來院人員到審判場所需經體溫檢測;

②來院人員自行佩戴口罩進入審判場所;

③若有發(fā)燒等明顯癥狀,請勿來院;

④如近兩周內有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觸史的,請勿來院;

⑤同一案件一方當事人來院人數(shù)不得超過2人。

六、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信訪接待場所恢復接待時間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告。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訴訟活動和信訪接待不便,請予諒解。

七、根據(jù)上級法院通知,即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及巡回法庭、江蘇省高院均暫時關閉訴訟服務中心和信訪接待場所,當事人可通過郵寄或線上方式提交相關材料。關閉期間,當事人不得到上述場所走訪。

八、涉本市基層法院的訴訟服務、審判執(zhí)行和申訴信訪等事宜,請及時關注相關法院微信公眾號或公告通告。

因疫情變化,本院之前所發(fā)通告與本次通告不符的,以本次通告為準。

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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